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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見 2021-08-19 11:10:04 | 河北省 土建 | 692查看 4回答
事后施工單位辦理工程量簽證索要費用是否合理
合同屬于暫估總價固定綜合單價合同,施工過程中由于甲方原因導致施工生活區(qū)臨建宿舍,食堂等配套設施要破壞性拆除無法再利用,事后施工單位辦理工程量簽證索要費用是否合理。
我理解是措施費中已經包含此部分臨時設施的搭拆費并已支付完成,施工單位索要搭設時發(fā)生的費用是否合理。是否可以只給材料費用(施工單位原計劃竣工后正常拆除二次利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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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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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實際發(fā)生,當然合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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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-08-19 11:12: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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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以的,理解正確
2021-08-19 11:12: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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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工單位二次搭拆費用需要另外計算。
2021-08-19 11:13: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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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理
2021-08-19 11:21: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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