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XXX77 2021-04-17 11:57:13 | 廣東省 土建 | 3570查看 2回答
深建價201825中增值稅為3.14% 建辦標(biāo)函2019193中增值稅為9%
取費標(biāo)準(zhǔn)一般選擇 “建筑工程(深建價[2018]25號、建辦標(biāo)函[2019]193號)(安全文明施工費按各專業(yè)取費)” 那么這兩個費率有什么沖突嗎
2021-04-17 11:58:25 補充
另外計價文件中為什么有時增值稅的費率有時3.02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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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改增是2016年實行的稅法改革,如 果 2018版文件增值稅為3.14%多半就是法盲編制的
文件,3.14%應(yīng)該是小規(guī)模納稅人的稅率與9%一般納稅人稅率不是一個性質(zhì)。
2021-04-17 12:02: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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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兩個費率沒有沖突,深圳地區(qū)有自己獨立的計價模式和定額,取費標(biāo)準(zhǔn)不一樣。
2、文件中增值稅費率3.02,是深圳地區(qū)根據(jù)增值稅稅率由10%調(diào)整到9%之后重新測算制定的新費率,詳見《深建價[2019]15號》。
2022-09-27 16:21: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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